国歌,是表现一个国家民族精神,带有强烈的爱国主义色彩、能够呼唤起人们内心深处的国家情怀、民族信心及凝聚力的歌曲。我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最早是电影《风云儿女》的主题曲,由田汉于1935年在被国民党当局羁押在狱中创作歌词,通过狱中烟盒包装纸誊写,后由探监的同志带出后,交由聂耳,聂耳在日本东京完成了曲谱的定稿。因该曲不仅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又吸收了国际上革命歌曲的优秀成果和西欧进行曲的风格特点,随着电影《风云儿女》的播映,在观众中引起了巨大反响,成为了流行极广的抗战歌曲。《义勇军进行曲》不仅在国内被当时众多军校定位军歌,甚至在整个南洋乃至世界范围内都广为流传且产生了较大的影响。1944年美国米高梅公司拍摄的中国抗日故事片《龙种》亦选用《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影片插曲。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将《义勇军进行曲》暂定为国歌,其后因为各种原因,直到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才正式将《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写进了宪法。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随着《义勇军进行曲》旋律的响起,课间校园的操场上、清晨的天安门广场上,重大奥林匹克赛事的现场上等等,无数的场合让亿万中国人民激昂澎湃。但在当代娱乐至死气氛下,损害国歌尊严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故意歪唱、篡改歌词等手段,甚至还有一些机构随意将国歌播放于某些婚丧嫁娶、舞会联谊等娱乐或商业活动中。为此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国歌奏唱礼仪的实施意见》,用于规范国歌的礼仪,而今年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9月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首次将对国歌的保护提升到法律层面。
国歌法其旨在维护国歌的尊严,规范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并不复杂。在歌曲的奏唱上规定,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为体现国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歌曲的使用上规定,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而在法律责任方面,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