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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基本法”来了

 作者:莫智慧

作为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基本卫生健康法)2020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基本卫生健康法》分十章110条,涵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等方面内容,该法突出了“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的立法理念。《基本卫生健康法》的出台使人民的健康权利从此有了立法保障。同时,该法也体现了卫生健康工作理念从以治病为中心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有利于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家保障公民的基本医疗与健康服务。

《基本卫生健康法》坚持政府主导,在保基本、强基层、保障政府投入等方面作出了法律规范和制度建设,将公立医院的责任严格限定在“基本医疗”范围内,该法在总则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中明确,公民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政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医疗卫生事业中发挥主导作用,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提供公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体。
 
二、鼓励社会资本为公民提供差异化、个性化医疗服务。
 
对于公民差异化、个性化等高端医疗服务需求,《基本卫生健康法》中明确,国家鼓励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依法举办机构和捐赠、资助等方式,参与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满足公民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国家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类型的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科研教学、等级评审、特定医疗技术准入、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基本卫生健康法》明确了“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明确规定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权利。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享受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税收。这表明了国家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在保持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独立性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基本态度。另一方面,《基本卫生健康法》也对政府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进行了严格限制和监管,明确“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该规定的施行,将对现有部分社会资本与政府医院合作办医项目以及未来社会资本与公立医院的合作模式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远程医疗、互联网医院将进入发展的快车道。
 
随着5G、人工智能等科技的飞速发展,利用新科技助力医疗卫生服务也被《基本卫生健康法》列为推进全民健康的基本策略。该法明确,国家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的应用发展,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健康医疗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和应用的技术标准,运用信息技术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普及与共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进信息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和医学教育中的应用,支持探索发展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国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不断改进预防、保健、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的技术、设备与服务,支持开发适合基层和边远地区应用的医疗卫生技术。
综上所述,虽然《基本卫生健康法》属于纲领性文件,指导意义与宣誓作用较强,但其确定的公益性原则、保基本和强基层的理念、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健康卫生行业的政策势必将会影响整个医疗卫生与健康产业。云崖所医疗与健康团队也会持续跟进国家相关法律与政策的更新,努力为医疗健康产业相关主体提供及时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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