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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规定开发商不得分批分次开盘

         江苏省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规定开发商应当以项目为单位申领预售许可,领了销售许可证的房源要一次性全部销售,不得分批、分次开盘。
  《通知》要求,开发商申请预售许可时,不得分层、分单元申请预售许可,只是对开发建设规模较大、实行分期开发和分期交付的项目,才允许按照分期开发的规模申请预售许可。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开发企业应当将全部房源上网,在规定时间内销售商品房,不得以任何借口分批、分次销售,预售信息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严禁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不得进行虚假交易、炒卖房号。

  如果开发商看着楼市销售情况比较好的话,总是可以“钻空子”,以种种借口分批或小批量申领许可证。因而,能否制止住捂盘惜售,还要看各地细则出台和执行情况。据江苏省建设厅有关人士介绍,江苏此次没有像上海一样对申领销售许可证提出具体的面积标准,主要是考虑到省内各市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均衡,项目规模大小不一,不过地方在具体执行时,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一些审批“门槛”,其目的还是要督促开发企业及时将房源上市销售,以稳定市场供应和商品房价。(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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