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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无锡工商局
无锡市国资委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科技局
关于开展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的通知
锡金融办【2012 】 4 号
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我市非上市公司的股权管理,明晰非上市公司股权关系,维护非上市公司股东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工商局、省国资委苏财工贸【 2010 】 102 号文《关于开展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无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锡委办发【 2010 】 47 号文《关于规范开展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非上市股份公司应当到无锡市股权登记托管中心办理股权登记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新设立的非上市股份公司,应自成立之日起30 日内到股权登记托管中心办理股权登记托管手续;已注册的非上市股份公司应当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 个月内,到股权登记托管中心补办登记托管手续。
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应先到股登中心做好变更登记后送工商局办理登记备案。
三、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时,应向工商及相关部门提供股登中心出具的股权托管和确权证明。
四、在我市依法设立的非上市股份公司办理债权转换为股权登记时,应向工商及相关部门提供股登中心出具的股权托管和确权证明。
股权登记中心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 号国联金融大厦5 楼。
股权登记中心联系人:任卓盛,联系电话82830787 、手机13606154837 。
特此通知。
 
无锡市金融办  无锡工商局 无锡市国资委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科技局   
一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
股权登记托管所需资料清单
 
1、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公司章程复印件(盖骑缝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2、《股权登记托管协议》(由托管中心提供样表);
3、《股权登记托管申请表》(由托管中心提供样表);
4、《托管公司股东名册》(由托管中心提供样表);
5、法人、自然人股东股权确认单;
6、公司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关于同意公司股权到无锡市股权登记托管中心托管的股东大会决议”原件,决议包括以下内容:同意股份公司整体股权在无锡市股权登记托管中心进行托管,并视无锡市股权登记托管中心为本股份公司唯一股权登记托管机构;
8、《法人(自然人)开户登记表》(由托管中心提供样表);
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公司章程复印件(盖骑缝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9、其他材料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建筑西路777号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中心A3幢21层
电话:0510-82859168 传真:0510-82859161
邮件:yunya@yunya.com.cn 邮编:214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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