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 | 云崖所开展《民法典》之人格权编内部学习
为深入学习人格权编,品鉴人格权编的魅力,2020年7月8日,云崖所组织全体成员进行线上线下同步学习《民法典》之人格权编,主讲人为成红卫律师。
成红卫律师主要讲解了死者人格权利益的保护、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性骚扰的认定标准及责任、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相关内容、人格权诉前禁令、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等内容。
在讲解有关肖像权的条款时,各位成员提出了许多问题,例如偷偷录制的录像证据,是否侵犯被录制人的肖像权?讲课时拍摄的授课人的照片,使用该图片发朋友圈或者新闻稿前是否需要征得授课人同意?在单位宣传册上印制本单位员工的照片,是否需要征得员工的同意?员工离职后,是否还能使用?抠图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权?……
介绍姓名权与名称权部分时,成红卫律师讲解了“外国自然人译名的保护—指导案例113号乔丹案”,并讲述了如何认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笔名、艺名等保护]中所谓的“特定名称”。
以案例为导入,结合刑法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成红卫律师重点讲解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并提出数个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企查查、天眼查等信息查询网站公开相关裁判文书是否构成侵权?业主可否自费装朝上的摄像头,范围覆盖本栋楼全部楼层?……
本次学习讨论非常激烈,通过分析法条、解读案例,大家充分体会到人格权编独立成编的意义,深刻理解了人格权编的精髓。关于《民法典》的内部学习将继续进行,同时外部学习也将陆续开展起来,期待与大家一起深入学习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