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English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云崖新闻

云崖成功举办《买卖合同解释》讲座培训

          2012年6月20日下午,云崖律师事务所在无锡君乐酒店成功举办了最高法院《买卖合同解释》讲座,共有48家企业共60余位公司高管、销售经理、法务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2012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8号)(简称《买卖合同解释》)。《买卖合同解释》包括8个部分,总计46条,对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标的物的检验、违约责任等具体适用法律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的一些条款,属于司法政策重大改变。比如,第八条规定仅凭增值税发票抵扣不能作为卖方交付货物的证据,与此前江苏地区的司法实践完全不同。
          对于企业而言,买卖合同(或称购销合同)是业务经营中最为常见的合同,毫无疑问,《买卖合同解释》的一些新规定,将对企业购销合同的文本内容、履行和管理等方面产生深刻的影响。为此,云崖律师事务所立即组织全所律师学习研究最新司法解释,并在《买卖合同解释》向社会公布后半个月内成功举办讲座培训。
          本次培训由云崖陈召利律师和云崖执行主任周缘求律师主讲。
          针对《买卖合同解释》中与企业购销合同密切联系的相关条款,陈召利律师结合民法理论、司法解释以及实际案例,对重点法条进行了深入解读,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解决方案。
          《买卖合同解释》第八条规定,卖方不能仅凭增值税发票以及抵扣证明已履行交货,这一规定将会给许多送货签收不规范的企业带来致命的影响。周缘求律师从发票的证明力问题出发,详细讲解了如何对购销合同的履行进行有效管理和规范。此后的购销合同,卖方如何证明已履行了交货义务?此前已经发生的应收账款,卖方又如何举证证明已履行了交货义务?周缘求律师结合具体案例,为与会人员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多种应对解决方案。
          对于云崖举办的《买卖合同解释》培训,与会人员反响热烈,积极参与提问和讨论。
          针对国家法律以及司法政策的重大变化,云崖还将不定期举办各类型的讲座和培训,为客户及时提供增值法律服务。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建筑西路777号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中心A3幢21层
电话:0510-82859168 传真:0510-82859161
邮件:yunya@yunya.com.cn 邮编:214072

页面版权所有: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2018 Jiang su Yun Ya Law Fir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编号:苏ICP备11035178号 网站建设:定承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