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周缘求律师开讲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风险防范与操作指南
讲座背景:
近年来,周缘求律师在多个场合讲授《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风险防范与实务操作》课程,广受好评,包括无锡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培训、无锡市律师协会无锡律师大讲堂、泰州市律师协会法治大讲堂、宿迁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专题业务培训、无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员业务培训、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法律实务课程培训。这一次,周缘求律师为广大用人单位的企业法务和人事经理开设了全天的课程,全面讲解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中的风险点以及实务操作技巧,倾心讲授从事劳动法业务十年来的经验和心得,欢迎报名参加。
如有任何劳动法问题,欢迎在留言栏留下你的问题,周缘求律师将会在现场进行分析解答。
周缘求律师简介:
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1992-1996),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法学硕士(2001-2004)。现任无锡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委员会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劳动与社会保障委员会委员。2014年荣获2011-2013年度无锡市优秀律师。2015年获评为“无锡市优秀法学法律人才”。2016年入选“无锡市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对象”(民事类,第二批次)。2016年被聘为无锡市法律援助中心首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专家库成员。2017年荣获2016年度无锡市劳动法专业律师称号。无锡市总工会法律顾问。
讲座时间:
2018年8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至下午16:30。中午12:00至13:30午餐休息。
讲座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777号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中心A3栋2楼
报名方式:
(1)留言报名:可直接将报名信息(单位名称,参加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在微信公众号下方的“留言”栏进行留言。(留言栏的内容,未经公众号编辑同意,不会对外公开,仅微信后台可见。)
(2)电话报名:联系人:吴月;联系电话:0510-68799151,68799168;
(3)邮件报名:可将报名信息(单位名称、参加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发送至:wuyue@yunya.com.cn;
讲座费用:
(1)云崖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客户的,500元/人;非云崖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客户的,1000元/人。
(2)报名费用扫描下方二维码支付,并请务必备注写明单位名称,否则我们无法知晓付款单位;需要开具发票的,烦请提前告知开票信息,讲座签到现场提供发票。
(3)凡报名参加者,均可获赠云崖律师事务所编辑的《劳动法使用手册》(修订版)一本。
讲座名额:
100人。
讲座提纲:
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6条)
1、协议中未明确是哪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均没有证据证明是对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认定?
2、未明确约定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包含个人所得税,员工能否要求单位另行支付承担个人所得税?
3、协议明确写明是单位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时员工承诺放弃经济补偿,是否有效?
二、员工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7条)
1、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如何确认员工是根据第37条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还是根据第38条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提出辞职后,能否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并主张经济补偿?
3、员工辞职后能否反悔?员工辞职后发现怀孕,能否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员工辞职后离职前发现身患重病,能否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4、员工辞职的30天提前通知期如何理解和处理?
(1)公司能否放弃30天的通知期,要求员工提前离职?
(2)员工能否坚决要求履行30天的提前通知期?
(3)员工提出辞职后,未满30天的通知期即离开公司不来上班,公司能否视为旷工,并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不辞而别,单位应当如何处理?能否视为自动离职?
……
三、员工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8条)
1、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能否主张经济补偿?员工签署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声明,是否有用?有什么用?有哪些风险?
2、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高温费、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员工能否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3、单位存在劳动违法行为但已经改正,员工还能否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未依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劳动者能否以此为由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ps.住房公积金是否有时效限制?
5、单位不给员工安排工作,正常发放工资,但不享受绩效奖励和年终奖,员工能否以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6、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员工能否以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
四、企业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9条)
(一)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1、如何约定录用条件?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约定录用条件?
2、未约定录用条件,能否以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
3、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工作,能否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4、在试用期间多次休病假,或病假多天,能否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5、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能否在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及流程;
2、未经民主程序制定,公司能否根据规章制度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制定规章制度?如何操作才算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规定的民主程序?
3、如何规定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条款?如何设计违纪情形的层级和递进关系?如何列举违纪情形?对未明确列举的违纪情形如何规定兜底条款?
4、如何判定规章制度的内容是否合理?(若干实务案例,提纲从略。)
5、未向员工告知规章制度,能否以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6、没有规章制度,单位是否就无法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7、员工有无罢工权利?单位能否解雇罢工员工?
……
(三)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失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2、严重失职与严重违纪的区别
3、严重失职与营私舞弊的区别
4、是否必须在规章制度上明确列举员工严重失职的情形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必须在规章制度上明确规定重大损害的认定标准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四)员工双重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
1、如何认定双重劳动关系?
2、如何确定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3、双重劳动关系、兼职、竞业限制、利益冲突的联系和区别?
4、普通员工在职期间,是否负有法定的竞业限制义务?
5、如何制定和执行员工合规和利益冲突规则?
(五)员工欺诈导致合同无效解除劳动合同
1、如何设置入职信息登记表?
2、如何进行入职调查?
3、录用老赖员工后,单位能否以欺诈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隐婚、隐孕、隐育,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六)被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公司能否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被拘留,公司能否以其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3、违法行为是否就一定可以作为违纪行为解除劳动合同?
五、企业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0条)
(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
1、如何确定“医疗期已经届满”?医疗期是固定不变的期间吗?特殊疾病如何认定?癌症是否分早期、中期和晚期?精神病是否包括抑郁症?
2、如何认定“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是否必须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才能认定?
3、如何防范员工泡病假?
(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1、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难度与路径;
2、不胜任工作培训无效的情形;
3、如何举证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
4、员工不胜任工作,又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的,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如何理解“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2、工作地点调整是否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合理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劳动者不同意工作岗位调整,拒不到新的岗位上班的,公司能否以员工旷工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4、单位是否有合理调岗权?如何举证证明合理调岗?如何区分正常的工作安排和调岗?
5、职业病员工不同意调岗,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
(更多内容,敬请期待现场讲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