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的商业大环境中,很多企业以借外债的形式维持运营,那么,就外商投资企业来说,可以借多少外债呢?笔者将对以下几个企业关注的问题进行答复。
问题一、公司向境外机构借款的额度是多少?
企业向境外机构借款受到外汇管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于2017年1月22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 [ 2017 ] 9 号,以下简称 9 号文)第六条:跨境融资杠杆率:企业为2。),企业外债的限额为企业净资产的两倍。
问题二、若实际外债数额超过净资产的两倍,有无解决方法?
若实际外债数额超过净资产的两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9号文第十三条又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实行的本外币境外融资等区域性跨境融资创新试点,自2017年5月4日起统一按本通知模式管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为外商投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设置一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外商投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可在现行跨境融资管理模式和本通知模式下任选一种模式适用;《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外商投资企业举借的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和短期外债余额之和应当控制在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以内。)目前在外债额度方面,可以在净资产两倍与外商投资企业投注差(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之间选择,故可以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作为企业外债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