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交易产生纠纷,如何确认交易方身份信息
文/黄正焱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革新,微信、支付宝等形式的交易往来已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交易时我们可能与对方素未谋面,如果发生纠纷,如何确认交易方身份信息就成为了至关重要的环节。本律师结合下文自身成功案例,就在与陌生人微信交易时,如何确认交易方身份信息进行分析探讨。
案情简介:
嵇某与刘某双方并未谋面,二者通过微信发生交易往来。嵇某在2017年3月8日至3月14日间通过微信与刘某达成购买2016版安耐晒防晒霜的合意,双方约定嵇某向刘某购买2016版安耐晒防晒霜共计522支,单价为105元/支,嵇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形式向刘某支付货款54810元,刘某通过物流形式将522支产品交付至嵇某指定收货人。
嵇某在收到货品后发现刘某交付的522支“2016版安耐晒防晒霜”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经过多次交涉,其与刘某达成退货退款合意,嵇某通过物流形式向刘某退还了400支2016版安耐晒防晒霜,刘某同意返还嵇某货款42000元。刘某通过支付宝先向嵇某返还货款20000元,余款22000元未按约支付,嵇某通过微信向刘某催讨余款22000元,并通过短信、电话形式向刘某的丈夫甄某催讨余款,但均未果。
裁判说理:
嵇某与刘某存在真实、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在双方交易过程中,双方通过微信聊天形式就买卖合同关系的成立、履行与解除先后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对双方均具有拘束力。在嵇某与刘某就400支2016版安耐晒防晒霜退货退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刘某未能及时向嵇某返还余款22000元,已违反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嵇某有权要求刘某继续返还余款22000元。故法院对嵇某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判决结果:
刘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嵇某货款22000元。
法官评析:
随着电子信息商务与现代通讯形式的发展与革新,陌生当事人借助微信、支付宝与物流等交流形式发展贸易往来,已成为一种新趋势。因交易双方当事人素未谋面,对如何确认交易对方的真实身份,防范交易风险,则需要交易方自身提高风险认识,交易方对此负有管理人的高度注意义务,在诉讼中,则需要主张权利的一方举证证明交易对方的身份存在。嵇某在刘某、甄某自我介绍后,及时通过移动电话实名登记查询、支付宝登记信息查询等方式确认刘某身份存在,并通过公安机关登记的居民信息核实刘某相关身份信息属实。嵇某的上述举证能够证实刘某作为交易对方的主体身份,法院确认嵇某与刘某通过微信等形式发生贸易往来之真实存在。
律师评析:
通过微信这种媒介,一方当事人发出要约,另一方当事人作出承诺订立的合同,实际上与企业之间电子邮件往来通过要约承诺的方式订立的合同有异曲同工之处。不同的是,企业之间的交易能够知晓其企业名称,并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企业的相关信息,而微信交易,交易双方可能只是微信好友,不仅素未谋面甚至不知晓其姓名。一旦发生纠纷诉至法院,若被告到庭承认还好,遇到狡猾的被告不到庭或者矢口否认,原告要证明交易对方的身份存在就非常困难了。
律师建议:
与陌生人在微信上交易时,如何确认交易方身份信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 添加微信时可先闲聊,互相熟悉,寻找机会互通姓名;
2. 查看对方微信号是否有姓名的拼音、生日或者是明显带有个人身份特征的信息;
3. 询问微信头像或者朋友圈的相关照片是否是其本人;
4. 查找朋友圈中有无姓名、居住、生日、车牌、相同好友点赞等可以为将来确认对方身份提供相关线索的信息;
5. 截图记录聊天中涉及到的对方诸如QQ号、邮箱地址、银行卡账户、地域等信息。
6. 转账前询问对方的电话号码,打电话确认对方身份以及交易事实,最好保留下与对方的通话语音记录;
7. 如果交易金额较大,可以要求对方提供银行账号,通过转账的方式打款,保留转账凭证;
8. 如采取自提或者送货上门方式的,在微信上确认下地址;
9. 如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货的,保留运单凭证。
以上取得微信聊天记录、微信截图、电话录音、邮寄凭证均可在未来发生诉讼纠纷时作为证据使用。但毕竟“术业有专攻”,在遇到此类问题、无法自行解决时,建议还是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以免错失保全证据的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