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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崖代理商业秘密案件入选无锡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陈召利律师接受江苏巨能机械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参加无锡森松机械有限公司、明志红、陈登科、陆志刚、吴爱君、钱雪兰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活动,均获法院支持,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案件入选2014年知识产权日公布的无锡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http://wxz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5425)之一:

十、某机械公司、明某等侵害过滤机技术秘密纠纷案
        原告江苏巨能机械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各类过滤机产品,该公司对其所拥有的技术信息采取了使用保密软件、专人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等保密措施。被告明某、陈某、陆某、吴某、钱某原均系原告公司职员,陈某、明某离职后成立某机械公司,陈某通过原告文员钱某从技术员吴某处,明某从技术员陆某处获得各类过滤机图纸,用于生产同类产品。案发后,法院刑事判决认定原告被窃取的技术图纸构成技术秘密,损失合计金额为3397432.51元,某机械公司、明某、陈某、陆某、吴某、钱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刑事判决生效后,原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上述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400万元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侵权事实清楚,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确定的情况下,可按照在先刑事判决损失计算额认定原告的损失。据此判决某机械公司、明某、陈某、吴某、钱某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397432.51元,陆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110779.78元。
案例点评
        本案系犯罪人因侵犯商业秘密被刑事追责后,又在民事诉讼中被判决以民事赔偿方式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判赔额较高,达到三百多万元,为无锡法院迄今为止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民事赔偿额最高的判决,有力地打击了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加大了此类非法侵权行为的成本,实现了严厉打击侵害知识产权侵权和充分救济受害人损失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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