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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今天,云崖成功举办民法总则学习研讨沙龙!

就在全国人大通过公布《民法总则》后的第四天,2017年3月18日上午,云崖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民法总则学习研讨沙龙活动。
 
这次的沙龙活动,除了云崖律师事务所全体法务人员和邀请云崖的法律顾问单位法务人员参加外,还对法律同行和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云崖顾问单位的法务人员、无锡的律师同行、和来自无锡市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工商系统的法律人共41人参加了本次民法总则沙龙研讨活动。
 
本次民法总则的学习研讨会,由云崖律师事务所陈召利律师和周缘求律师主讲。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法总则草案期间,陈召利律师即多次通过全国人大网就民法总则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其《对〈民法总则草案(二次审议稿)〉的几点修改意见》入选北大法律信息网2016年度最受关注文章入围榜单,其《对〈民法总则草案(三次审议稿)〉的三十九条修改建议》,有八条修改建议与全国人大的大会审议稿修改内容不谋而合。在沙龙活动举办前,在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民法总则之际,周缘求律师发表了《民法总则将诉讼时效改为三年,全国人大还得解决这两个问题》、《诉讼时效,为什么延长?延长多少合理?有什么道理?有哪些问题》的专题深度分析文章,为沙龙活动热身。在讲座的前一天,陈召利律师和周缘求律师,还分别在云崖微信公众号发布《【干货】全面解读《民法总则》二十四项创新与亮点》和《民法总则来了,诉讼时效怎么办?》讲座提纲,将讲座内容和讲座提纲提前公布。
 
陈召利律师和周缘求律师对民法总则立法进程的长期关注和深入研究,已经充分说明了本次沙龙研讨活动的专业性,而不同于坊间各种只是紧跟热点的粗浅解读文章,从而吸引了众多法律同行的关注和参与。
 
陈召利律师主讲民法总则对现行法律主要新增内容以及对司法实务的相关影响。研讨沙龙上,陈召利律师梳理并总结了我国民法典的立法进程、立法技术,结合我国现行法律条文、民法总则草案及立法背景资料,重点讲解了民法总则各章节中的立法要点及与以往相较的变化之处。他用娓娓道来的语言、清晰明了的图示,对《民法总则》的创新与亮点进行了全方位的详尽解读,为大家理解与适用《民法总则》带来诸多裨益。其中,关于民法总则为何取消等价有偿原则,统一规定清算义务人法条修改变化的背后博弈,废止可撤销合同的变更权,完善无权代理行为规则等精彩内容,给听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周缘求律师的讲座以《民法总则来了,诉讼时效怎么办?》为题,重点讲解新旧诉讼时效的衔接适用问题。本次讲座再次展示了周缘求律师学术派律师的形象,周缘求律师从民法的体系与历史讲起,梳理了诉讼时效制度的起源、功能和存在理由,说明律师为何也要深入学习和研究民法理论,以及法学理论功底对于研究和分析法律疑难问题的价值。在简要介绍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新增内容后,周缘求律师集中分析了民法总则将二年普通时效延长为三年后,诉讼时效衔接法律适用的两大疑难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民法总则规定三年普通时效期间后,民法通则一年短期时效是否继续适用?海商法、保险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是否继续适用?周缘求律师在对《立法法》第九十二条进行解读后,针对“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适用规则,就上述诉讼时效期间的适用问题,提出了四种不同的解决方案,以及各自的理由和局限。由于时间关系,第二个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溯及力的问题,还没来得完全展开即匆匆结束。周缘求律师幽默的语言、生动的举例,给大家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纷纷感觉精彩纷呈意味犹尽。
 
研讨沙龙的两位主讲人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扎实,台上妙语连珠抛出诸多“干货”,为与会者奉上了一场知识的盛宴。云崖律师事务所也将继续关注立法和司法事务热点问题,推出不同主题的讲座和沙龙活动,欢迎有兴趣的朋友继续关注和参加。
 
最后,再次感谢今天与会的各位法律同行!感谢你们怀着法治建设的热情,在这个春日的周末,放弃休息时间,与云崖律师一起,共同关注和研讨民法总则的法律适用问题!
 
祝各位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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