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English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云崖新闻

【图解】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一目了然

文/ 陈召利

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印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自2018 年6 月6 日起施行),大幅缩小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进一步扩大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自主权。2000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2000年5月1日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同时废止。
依据16号令及843号文的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既有范围限制,又有规模标准的限制,二者必须同时满足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一、项目范围限制
 
图片6.jpg
图片7.jpg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建筑西路777号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中心A3幢21层
电话:0510-82859168 传真:0510-82859161
邮件:yunya@yunya.com.cn 邮编:214072

页面版权所有: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2018 Jiang su Yun Ya Law Fir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编号:苏ICP备11035178号 网站建设:定承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