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崖律师获聘为无锡市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专家律师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无锡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凝聚社会正能量,4月25日上午,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无锡市司法局联合举办无锡市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中心揭牌仪式。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王立人、市司法局局长杨智敏等领导出席揭牌仪式。同时成立了无锡市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专家律师团,云崖所合伙人宋政平律师、周缘求律师名列其中。
王立人理事长在讲话中,要求全市各级见义勇为组织、广大见义勇为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作为,认真扎实工作;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扩大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和知晓率;注重协调联动,不断推进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服务的长效化和制度化。
杨智敏局长在讲话中,要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精准援助,充分发挥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专家律师团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为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宋政平律师简介:
业务专长:宋政平律师精通涉外法律服务、公司并购重组、商务合同、诉讼与仲裁。宋政平律师英语流利,能够用英文进行谈判和法律文书制作。
工作和教育经历:1995年开始专职律师工作。现任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无锡市律师协会会长,江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SHIAC)仲裁员,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无锡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顾问,江苏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1993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获新西兰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4年被中国政府公派至英国伦敦大学留学,2007年被江苏省政府公派至美国马里兰大学留学,2013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派至德国汉堡大学培训。曾在英国EVERSHEDS律师行,ESSEX COURT 诉讼律师行,香港孖士打律师行、美国Finnegan律师行以及Clifford Chance律师行慕尼黑办公室见习。
荣誉:①被江苏省司法厅和江苏省律师协会授予“江苏省优秀律师称号”
②江苏省司法厅个人二等功
③涉外并购论文获华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
④中国全国律师协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
⑤江苏省政府“江苏省涉外律师高级人才”
2.周缘求律师:
业务领域:劳动法和企业法律顾问
职务和学历: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执行主任,兼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无锡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委员会主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1992-1996),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法学硕士(2001-2004)。
出版论文:《加害人不明的侵权责任》;《论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之竞合》;
获得荣誉:2011-2013年度、2015-2017年度无锡市优秀律师;2015年获评为“无锡市优秀法学法律人才”;2016年度无锡市劳动法专业律师; 2018年入选“无锡市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对象”(第一层次);
代表案例:封永平与无锡市三阳百盛广场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再审改判案;某国有企业停车位移交员工分流安置法律服务;某外资企业员工停工罢工纠纷处置法律服务。
附:《无锡市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
无锡市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
今年是省、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颁布实施的开局之年,《条例》对建立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贯彻好、落实好《条例》规定,更好地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精神,市司法局联合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制定出台了《无锡市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对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的对象、条件、范围、程序和工作衔接等作出明确规定。
1.成立市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中心
无锡市司法局、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共同成立无锡市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中心,设在无锡市法律援助中心,由无锡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区司法局、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同级法律援助中心成立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中心。市和市(县)区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中心接受同级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指导。市和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分别组建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专家律师团,参与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工作。
2.援助对象
全市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
3.援助范围和条件
因见义勇为行为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以及其他民事权益纠纷需要法律援助的。
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上述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凭见义勇为人员确认书(证书)免于经济状况审查(近亲属还需提供与见义勇为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4.援助中心主要任务
(一)为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提供法律咨询;
(二)为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提供法律援助;
(三)安排律师协助公安机关参与情况复杂、争议较大的见义勇为人员确认;
(四)根据见义勇为基金会的需要,为见义勇为人员举办法律知识讲座;
(五)收集整理见义勇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协助见义勇为基金会会开展法律援助和见义勇为宣传活动。
5.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一)工作联系制度。市司法局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讨论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协调安排相关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会商,共同研究开展相关工作。
(二)工作保障制度。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的工作内容之一,加强对市和市(县)区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的业务指导。市和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指派律师为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讲座和其它法律服务,并按照相关标准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市和市(县)区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及时提供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需求,为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提供便利保障。
(三)情况报告制度。市和市(县)区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中心和专家律师在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工作中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和市(县)区见义勇为基金会要加强沟通对接,定期将受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情况通报各级法律援助中心。
(四)宣传表彰制度。市和市(县)区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中心要做好对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及时报送市司法局和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市和市(县)区司法局、见义勇为基金会要加强对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增强见义勇为人员的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的氛围。对在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推荐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