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 | 张继红
兼评公报案例:梁某某诉广东惠食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名豪轩鱼翅海鲜大酒楼人格权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21年第1期总第291期
前言
相信很多女性在求职就业过程中都遭到过不同程度的性别歧视,这对女性来说是不公平的。社会是多元化的,女性的作用不应被忽视,女性不应因在家庭、社会生活中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反而却遭受更多的不公平对待。就业性别歧视,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和警惕。
本公报案例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避免因不当歧视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和道德谴责。
【裁判摘要】
就业平等权不仅属于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范畴,亦属劳动者作为自然人的人格权范畴。在招聘广告并未明确不招女性,对于并非不适宜女性从事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无不当理由仅因劳动者的性别而作出不合理的区别、限制以及排斥行为,构成就业性别歧视,侵犯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
【基本案情】
原告:梁某,性别:女。
被告:广东惠食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广州市越秀区名豪轩鱼翅海鲜大酒楼
梁某于2015年2月6日取得中式烹调师三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2015年6月28日,梁某在“58同城”网站上看到惠食佳公司发布招聘厨房学徒的广告,该广告中并无明确性别要求,指定面试地点包括名豪轩酒楼处。
2015年6月29日,梁某前往名豪轩酒楼应聘,填写了入职申请表,但名豪轩酒楼未对其安排面试。
2015年7月,梁某在“58同城”网站上再次看到惠食佳公司发布同一岗位的招聘广告,但只招男性,遂申请广州公证处对招聘广告的网页进行公证。
之后,梁某又前往名豪轩酒楼处沟通情况,被明确告知厨房学徒不招女性。
名豪轩酒楼确认招聘广告由其委托惠食佳公司发布。
梁某因受到性别歧视而将惠食佳公司、名豪轩酒楼两公司起诉到法院。
【梁某诉请主要主张】
1、判决惠食佳公司、名豪轩酒楼向某媚公开书面赔礼道歉;
2、判决惠食佳公司、名豪轩酒楼连带赔偿梁某精神损害抚慰金;
【争议焦点】
1、惠食佳公司、名豪轩酒楼在招聘过程中是否侵犯了梁某的就业平等权?
2、如侵权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法院裁判观点】
一、对于惠食佳公司、名豪轩酒楼是否侵犯了梁某的就业平等权的问题。
我国法律明确了就业歧视的种类包括对劳动者的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的歧视,其中在性别歧视上又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即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用人单位在招聘其他工作或岗位时,不得基于性别对求职者作出任何区别、排斥或限制,不得基于性别损害求职者就业机会的均等,妨碍求职者就业权的实现,否则就构成就业歧视中的性别歧视。
惠食佳公司、名豪轩酒楼招聘的职位是厨房学徒,工作强度并未达到第四级体力劳动的强度,也不存在需要持续负重或负重强度过大的情形,故并不属于不适合女性从事的劳动范围。惠食佳公司、名豪轩酒楼无论在发布招聘广告中抑或是实际招聘过程中,均一直未对梁某的能力是否满足岗位要求进行审查,而是直接以梁某的性别为由多次拒绝梁某应聘,拒绝给予梁某平等的面试机会,已经构成了对女性应聘者的区别及排斥,侵犯了梁某的平等就业的权利,均已经构成了对梁某的性别歧视,属于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
二、关于惠食佳公司、名豪轩酒楼应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问题。
惠食佳公司、名豪轩酒楼在招聘过程中仅因招聘者性别而产生的区别、限制以及排斥的行为,损害了梁某的就业平等权,给梁某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惠食佳公司、名豪轩酒楼应该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应向梁某作出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综合考虑惠食佳公司、名豪轩酒楼的过错程度及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大小,酌定由惠食佳公司、名豪轩酒楼连带赔偿梁某精神损失费2000元为宜。
【法院终审判决结果】
一、惠食佳公司、名豪轩酒楼连带向某媚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二、惠食佳公司、名豪轩酒楼向梁某作出书面赔礼道歉。
案件受理费由惠食佳公司、名豪轩酒楼负担。
【律师提示】
“就业歧视”简单通俗的解释就是劳动者在求职就业过程中受到不公平对待,现实中“就业歧视”时有发生,常见的“就业歧视”也多种多样,如:
地域歧视——本地人优先、某地人不要……
性别歧视——只招男性,不招女性,已婚未育不招……
年龄歧视——不超过25岁……
健康歧视——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予录用……
……
就本案情形中的女性就业歧视类的案件并不少见,只是多数人法律意识不强或者不愿意去诉诸法律而已。很多企业之所以对招用女员工排斥,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是考虑到女性员工所要面临的“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问题,三期不但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还会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之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已婚已育女性在女性就业市场上占有很大优势地位,然而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已婚已育有工作经验的职业女性中的强势群体也面临新一轮的就业歧视,这也更令一些企业对招录女员工更有所忌惮。
另一方面,中国国情的普遍现状是女性在家庭生活、子女教育中承担了更多的事务,由于社会赋予女性更多的家庭责任,从而导致投入到工作上的时间和精力受限,相比而言男性更具有优势。
上述一系列因素导致女性在生产工作中的性价比有所折减,从而在求职就业中更容易遭受到不公平待遇。要改变这一社会现象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需要国家、企业、家庭、员工等多方共同努力,逐步促进各方权益的平衡,促进和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
在此提醒女性朋友:
在受到不公平对待时,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既是促进法治进步,也是促进女性享受平等就业权!
也在此提醒企业:
企业逐利本质无可厚非,但守法合规经营才是长久立足之本。女性的平等就业权受法律保护,企业在招聘录用过程中不应存在不当的性别歧视行为,避免因不当歧视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和道德谴责。
附:
1、关于禁止性别歧视的相关规定:
·《劳动法》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就业促进法》
第三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二十七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发布的招用人员简章或招聘广告,不得包含歧视性内容。
2、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附录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
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四、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
(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